【布拉格时报】为侨服务指南之出入境管理

1、华侨能否申领中国“绿卡”?

问:什么是“绿卡”?中国有“绿卡”吗?华侨能申领“绿卡”吗?

答:“绿卡”即外国人在居留国合法居留的身份证件,是一国政府依据本国法律规定,给予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人在本国居留而不受居留期限限制的一种资格。2004 年8 月15 日,中国公安部、外交部联合签署第74 号令,正式发布施行了中国“绿卡”审批制度:《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该办法所规范的对象是外国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华侨持有中国护照,仍然具有中国国籍,因此中国“绿卡”制度不适用于华侨。

2、加入外国国籍后如何获得中国永久居留权?

问:本人出生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已经入籍居住国,现在可以申请中国永久居留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包括华人在内的外籍人士符合条件可通过以下5 种途径,向中国公安部门申请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一是投资类。申请人需在中国连续直接投资3 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 对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金符合额度要求。

二是任职类。在任职单位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需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及享受同等待遇,连续任职满4 年,4 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 年且纳税记录良好。

三是特殊人才类。即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籍人才。

四是婚姻家庭类。申请人需为中国公民或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士之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5 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 年且每年居留不少于9 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五是投靠类。包括未满18 周岁,投靠父母的未婚子女; 年满60 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 年且每年居留不少于9 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老人。

3、加入外国国籍后还能享有中国驻外使领馆领事保护吗?

问:出国定居并取得外国国籍后,还能享有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保护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凡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而成为外国公民,因而不再享有中国驻外使馆或领馆提供的领事保护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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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粤侨百问通(2022)·为侨服务问答及指南)